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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January 4, 2008

弱势群体与政府机关的博弈

  最近,钉子户成了网络的最新热门名词,同时也成了全民的偶像。因为,在政府眼里,钉子户是违背了政府城市建设规划的反面角色;而在广大老百姓眼中,钉子户是敢于与腐败官员和房地产开发商狼狈为奸做斗争的英雄;而在钉子户自己的眼中,不过是身处生存的夹缝,却想为自己的合法权益找回尊严的最后拼搏之举动。
  古人云:“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自古民不跟官斗。”一切一切,说明当一个平头百姓和政府处于对立的情况下,已经占尽了弱势。但是,命运的无常,却往往又把普通人推向无奈的边缘。
  我的一个天津户籍的朋友才23岁,就面临着这种不一般的状况。他的家境不富裕,父母都下岗了,母亲有病在身,因为家庭收入在理论计算上超过了一个数值,而没有资格领取低保。他自己也没有固定的职业,只有通过每天到外面给别人上门修电脑,赚几十块钱。现在,他们家70平米的房屋所在地,又要面临拆迁。原来的地方可能要改成路或者商品房。条件是住房赔偿款为18万元,并给(实际上也可能是租,不会白给房住吧?)一套强制拆迁暂时用房。搬迁费用由我天津的朋友家庭自行承担。
  他立志做天津第一钉子户的理由也很简单:18万,买不起新房。现在,在天津住房价格也已经到了4000-5000元一个平方米,还不算物业费。这种价格买房,18万也就买个30平米的房。到时候,他的电脑都要钉在墙上用。
  我实在不知道,拆迁办这18万元是如何估算出来的。这种价格在廊坊这样的小城市,买一套70平米的二手房都有难度。何况是在直辖市天津?也许比起其他几个直辖市,天津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好,生活水平不是很高。朋友说,18万在天津,理论上可以买到房,但是执行起来,就不可能了。无奈之下,朋友揭竿而起,在天津做了钉子户。
  但是总钉在那里也不是办法,朋友上网找相关的资料,准备和拆迁办打官司,希望能获得一个合理的赔偿。在上网搜索无果后,和我聊了两句。终于,以我当年做记者的敏感度,具有穿透性的洞察力,看问题的深刻性,向他说明了,作为弱势群体,应该如何做,才能在和政府机关博弈的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向执法机关申明,愿意合作进行调解,也愿意配合拆迁办的拆迁工作。
  其次,作为老百姓,进行调解赔偿的目的不是要钱,而是需要一套住房,这是人之常情。一定要回避现金的问题。不要上来就提钱,让政府感觉我们是刁民。
  第三,希望这套新住房的居住环境和原来的住房的居住环境相似。我们配合了拆迁办的工作,愿望也很简单:有一套住房,而这套住房不会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太高的成本追加。也就是说,以前我买菜走两步就到菜市场,换了地方哪怕坐公共,希望也不要超过2元钱;以前,我上班只需要骑自行车,换了地方哪怕打的,起码能保证上班不迟到。因为,我的老板不会因为我搬家了,生活成本增加了而给我涨工资。但是,在不涨工资的前提下,生活成本上升会造成生活质量下降。
  第四,我只要一套类似的住房。如果你们找不到,非要给钱,看看符合我这些条件的房子,要给多少,你们认为比较合适?
  第五,不要找媒体曝光。但是要提前找媒体,并和媒体搞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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