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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anuary 15, 2008

从送礼到黄金搭档

  最近看了电视上的黄金搭档广告,出现了“黄金搭档送老师,黄金搭档送阿姨”等口号,在下感到实在忍无可忍,心里有一肚子的话不吐不快。广告推销产品无可厚非,但是暗示性的强买强卖就实在有点卑鄙了。其用简单的重复在大众间树立了“送礼”的信仰,而换取了无数销售额。因为商品的直接买家不是商品的直接使用者,只是价格承受者——为了送礼可以不在意价格和价值的比例;而商品的使用者则是受礼者,没有对商品的价格付出价值,所以商品的价值只要大于零,他们就赚了。
  广告插播。从中文角度去理解“礼”,让我们知道“礼”在中国现代社会的贬值与变质。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对“礼”最早的定义,意思是说:礼这个东西,是天地的经纬和标准,也是人行动的准则。这里的民既不是人民的意思,也不是草民的意思,而是指广义上的人类群体。而“礼”的动词义来源于·苏洵的《六国论》:礼天下之奇才。就是说:要对天下的有才干的人以礼相待。表示礼遇,厚待。
  而在现代社会,礼的实际意义(就是所谓近人皆知却秘而不宣的意义)就是通过给予某些人物质利益而让自己获得物质利益,这其中的物质利益则为礼。
  看到没,在古代礼贤君子的东西,到现代就剩下贿赂小人的功能了。而“礼”这个褒义词到了现在也彻底沦为边缘的灰色词汇。只是大家心照不宣地当褒义词用而已。

  脑白金到黄金搭档都是借用了礼的古意,而暗示其现代意义的用途。脑白金广告的所作所为也只不过是让我嗤之以鼻,而黄金搭档则有点让我出离愤怒了。
  黄金搭档开始也是送礼,不过后来居然在广告词里指明了送礼的对象:“送爸妈、送阿姨、送老师。”其用心之歹毒之极,待我用最简单的因果分析法说给大家听:
  “送爸妈、送阿姨、送老师”的台词,广告的演员都是小孩,举动都是跟大人亲密的阳光举动,理论上更是打出了博爱的招牌。所以,此广告的受众主要是小孩。即使小孩不看,阿姨、老师要是哪天看了,也会在课堂上开导小朋友:“小朋友,你们看过黄金搭档的广告么?没有看过的话,回家看看去吧。广告里的小朋友才懂事呢!”如果真有这种混帐老师,说出这种混帐话来,就该挨嘴巴了!但是老师如果真想收点礼,那么暗示学生的方法怕是比我高明不只一倍。
  因为孩子本身没有分辨善恶的能力,没有创造的能力。只有按部就班的学习的能力。换言之,他们所接受的教育就是控制他们做事的教条,他们行为的教科书。现在的家庭,孩子在家里都是不讲理的。一旦孩子看到了黄金搭档的广告,朦胧中受到了感召和启示,就会拼了命地实现自己伟大的理想:“我就要给我们老师买黄金搭档!”他说不出为什么要买,他也说不出有什么理由让他买。或许他看了广告,认为给老师送了黄金搭档,街边的美女就会成排走过来,然后挨个亲他一下?
  如果黄金搭档不是贵得离谱的话,家长们都愿意豁出去买上一盒,然后拿回家去给孩子看:看到没有,买了啊,明天就给你们老师(阿姨)送去。次日,家长拿上黄金搭档,心想:“黄金搭档,送小蜜,送姘头。谁送阿姨啊?”自以为没送给老师,赚了。实际上人家黄金搭档早把你的钱赚走了。家长想完,就拿着黄金搭档,跑到另外一个老师家去了。
  黄金搭档的广告作用,实际上是一种很隐蔽的强买强卖。利用了现代家庭的“孩子王”特征,孩子不挣钱,但是说句话就有大人给花钱。借助了孩子的任性,来把购买压力强加给家长(大人)。通过这种手段把自己的产品强行推销给实际上没有主动购买意愿的人。这种行为,难道不是强买强卖么?只是没有把刀架在买家的脖子上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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